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万宁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宜昌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PC用户

湖北-宜昌婚姻家庭1个月前

婚前男方出了房子首付,房子写的女方名字,房子婚前婚后一直都是女方在还房贷,现在准备离婚,冷静期前男方要求把首付还给他,冷静期间男方父亲意外去世得到一笔赔偿款,现在女方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但是却签了把钱还给男方的协议,请问夫妻之前存在借贷关系么?这个协议对女方有法律效应么?

查看郑军律师的回答

郑军律师 湖北-宜昌 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款是以双方结婚买房为目的,不宜认定为借款,是否应为赠予行为要看双方证据材料。女方在婚后与男方签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宜认应为无效。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17281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女生摸男生噶犯法吗。 105537人查看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0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