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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老师,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买了一个一百二十块的娃娃,但因为后来比较缺钱,就把那个娃娃转单给了一个女生便没有管这事了。但是后来,卖娃娃的商家跑路了,那个女生一直向我的朋友要钱,并用法律来威胁我的朋友,请问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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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靖律师 四川-成都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如果您说的情况属实,在法律上属于变更合同主体,即买受人由您朋友变更为了那一位女生,这种情况下,您朋友已经退出合同关系,就卖家出现的违约行为,那一位女生只能向卖家主张权利,而不应该向您朋友索赔。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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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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