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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合同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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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期满仍然在岗9天后甲方才要求续签,因合同外九天发生小摩擦,导致我本人不续签,后甲方提高待遇,本人仍然不同意续签,担心被穿小鞋,故本人不再考虑续签,请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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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庆林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 你好!甲方是用人单位是吧?从你发来的信息,如果是你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我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给你经济补偿。其理由是:合同到期后,作为用人单位的甲方仍同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是你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且甲方同意在原基础上提高你的待遇,但你仍拒绝续签合同,不签订合同完全是你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用人单位并没有责任,其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给予你经济补偿。尽管你认为签了合同,是因为担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会被穿小鞋,但这只是你的主观想象而已。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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