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清远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临沂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山东-临沂婚姻家庭1个月前

男女双方通过介绍认识后,举办了婚礼,共同居住四年。但女方拒绝领结婚证、拒绝要孩子。共同居住期间女方无任何收入,女方用共同居住期间男方的收入,首付20W买了房子,另外女方手里还有男方的30W存款。男方手里存款10W。现在女方多次对男方家暴,男方提出分手,财产会如何分割?

查看邵安律师的回答

邵安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的描述,1男女双方未领证、无子女、同居四年,2男方以其收入的交付首付20万、交付女方存款30万,3男女双方出现家暴问题欲分手。
    具体分析,第一,男女双方系同居关系,司法实践中,同居期间男女购置财产(如房屋)的性质主要依据购买的合意、付款方是谁来认定是否系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认定购买合意往往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如软件聊天、归还房贷等记录)综合判断。第二,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解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17019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女生摸男生噶犯法吗。 105419人查看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2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