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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您好!分居三年,一方失联,如何办理离婚。

查看周莹律师的回答

周莹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华金律师事务所

  • 1.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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