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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债权债务1个月前

被执行 所有款都已还完。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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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 执行完毕以后都会放一天的手续放在这个。这些书里面的如果知心正常进行的话,那么法院在这里面那就会出具一个手续,表示已经执行完成。法院的执行判断的是有法定效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具体可以来电咨询:1864508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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