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大兴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北京-大兴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9.90

您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约,大概内容就是我给钱,对方提供给我一个为期三个月的直播课➕录播课。现在我认为对方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并且我本人也没有时间再上这门课程,于是想和对方解约。但是合同条款对我非常不利。对方承诺与我协商,但是对方公司现在没有人回复我的信息,我该怎么办呢?

查看张逊律师的回答

张逊律师 北京-丰台区 北京誉洲律师事务所

  • 您好,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如果对方不存在《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您只能与对方合意解除。虚假宣传并不是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
    如果双方已经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并且已经出现此事由,您可以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解除合同。
    如果双方未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您想基于“没有时间上课和对方虚假宣传”的理由解除合同,但对方一直不回复,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村委下来收卫生费合不合理,应不应该交 167772人查看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2345如果举报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13236人查看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有人向我发布了淫秽色情的二维码,这怎么判 56163人查看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