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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公司某股东非因资不抵债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公司总注册资金500万,30年认缴完成,已经注册两年。注册时各按股份认缴了十分之一。如果法院判定解散,各股东必须要提前认缴完成法定注册资金吗?
陈建树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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