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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0

两人公司某股东非因资不抵债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公司总注册资金500万,30年认缴完成,已经注册两年。注册时各按股份认缴了十分之一。如果法院判定解散,各股东必须要提前认缴完成法定注册资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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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树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注册资本,没有实缴的话,那就算是法院判决,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因为你们是有限责任,一般来说,那也是不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另外,关于这个嗯,是否提前到期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说公司确实已经资不抵债了,那么债权人的也是可以要求提前到期的。

    1个月前

  • 不承担完成认缴会有什么后果?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19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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