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天门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襄阳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湖北-襄阳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舅母死了,我舅舅重新结婚了,他们对我婆婆都不管,也给她饭吃,我妈每次去,还会被我舅舅他们逼着接走我婆婆,请问该怎么办

查看李昊律师的回答

李昊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东升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子女不依法履行赡养老人可以先向社区及赡养义务人工作单位反映情况。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16631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女生摸男生噶犯法吗。 105286人查看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2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