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荆门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云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保山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云南-保山债权债务1个月前

¥9.90

被债主威胁短时间不还钱就杀全家

查看廖哲律师的回答

廖哲律师 云南-昆明 五华区仲法法律服务所

  • 讨债的人用恐吓的办法属于违法行为。

    (一)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7、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还有其它情况则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疑问,可咨询廖哲13888536668。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25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5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