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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房产纠纷1个月前

电梯广告收入只归属于使用电梯的业主还是小区全体业主,小区只有两幢楼带电梯,其余都是无电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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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好男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大用律师事务所

  •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其中共有部分主要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据此,电梯作为公用设施属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此拥有共有权。租赁电梯所得广告费属于共有部分的收益,该收益理应归于共有权人,即全体业主。
    基于电梯租赁产生的收益,业主享有共同共有权,要实现该权利应经过分配程序,即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分配。分割的标准是按照全体业主事先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每个业主单元房面积在整个专有部分中所占比例分配。

    1个月前

  •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收益是属于业主,并非是物业公司,其次,即便其他小区没有电梯,这个收入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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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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