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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孟律师您好。15年房地产法人借款20万元。(未计利息)后一个月还款10万。剩余的还不上,房地产以房子用做还款。合同房价约33万。签有买卖合同。也做了网签。现房地产法破产清算,被起诉民典法146条。取消合同。取消网签。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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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彬律师 北京-朝阳区 广东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

  • 您好,您的案情较为复杂,需要了解完整情况后作出更为准确的认定。目前仅根据您的描述简要进行回复。根据《民法典》第146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您和房地产企业之间没有买卖房产的意思表示而签订买卖合同的,不成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成立何种法律关系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予以认定。为避免您签订合同完全被认定为无效,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张双方之间成立让与担保合同,以实现通过对房产进行清算来偿还剩余债务的目的。但是否成立让与担保,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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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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