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甘肃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兰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2012 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 工程师,同年 9 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 53000 元。2013年9月 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 2014 年 3 月 3 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 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 出费用 32000 元。辞职之后,王晶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 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 (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315人
任广军律师,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执业于北京中驰律师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974人
杨培松律师常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丰富
帮助人数:288人 粉丝人数:1733人
简介: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
帮助人数:296人 粉丝人数:109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