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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村里开垦荒地,村书记说开垦工程款,国家付,工程完成后,村书记说国家不给工程款了,用开垦出来土地使用年限抵扣工程款,请问村里的做法对不对?我听说,不用使用年限抵扣工程款,开荒者直接就有使用权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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