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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你好,我在2021年11月6日在金堂蓝光观岭国际社区翡翠湾售楼部交了1万元诚意金,和楼盘约定的11月12日签购房合同付首付。11月9日在房产网上看见我订的这套住房其实是公寓性质,前期楼盘并未告知购房人,存在以公寓冒充住宅的虚假销售,现要求楼盘退还诚意金,被楼盘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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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守壮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 “”诚意金“”并非法律上的定金概念,即便不是公寓楼而是住宅,不想买了也是可以退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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