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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刑事辩护1个月前

¥50.00

你好我私刻了我挂靠公司的一枚公章,盖了一个委托付款还没有用,把章也给了他,盖的东西也给他了。并且给他写了承诺保证在别的地方没有用过,如果用过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承担,他现在问我要三十万,说不给他就报警,叫我明天去再跟他谈,我今天承认给他五万他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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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梅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智茂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和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根据你所陈述的事实,你还构成不了犯罪,不用给他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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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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