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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人家通知书回来说在看守所,罪名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吗这种情况严不严重。

查看罗远鑫律师的回答

罗远鑫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

  • 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294条第1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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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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