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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公司法务1个月前

¥9.90

签署了竞业协议,不知去下一家公司是否违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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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航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大元律师事务所

  • 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如果签订了竞业协议,又符合上述条件而跳槽,可能会违反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需要看竞业协议中的约定。详细的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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