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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你好,我有个朋友挪用了公司的资金,这个可以找公司协商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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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敏律师 浙江-丽水 浙江博翔(缙云)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如果挪用的是普通公司资金是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挪用国有企业或政府的款项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无论构成什么罪,建议在公司去公安报案前主动找公司协商归还款项,只要公安未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就没什么大碍。如果公司已经向公安报案了,尽早找公司协议还款,也可以构成积极退赃的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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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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