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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合同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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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我是江苏南通人,今年5月底和安徽乐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无人售货机项目,我支付给该公司36800元设备押金,该公司承诺如果我不做了,他们可以进行设备回收,现在因为和对方的合作中多次产生不愉快,我提出终止合同,但是对方告知我不支持回收机器,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可以走司法途径吗,胜诉的概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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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龙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瀛联律师事务所

  • 设备押金通常具备担保的功能,但押金在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具体要看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你所询问的问题,关键是看该公司的承诺是通过什么方式作出的,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如果你们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合同,该公司在合同之外又向你作出书面的特别承诺,即使该承诺与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你也可以根据书面承诺要求对方在你终止合同时退回设备押金;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承诺,书面合同中对终止合同后退回设备押金约定了条件的,就要看你是否具备了要求返还该押金的条件;如果既没有书面合同、又没有书面承诺的,你也可以凭对方出具给你设备押金收据要求对方返还,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处理结果我就无法作准确的预判,要看庭审中双方的证据和陈述。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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