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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要离婚,办了结婚证,但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我起诉的话再哪里起诉,婆家那边法院还是娘家这边的,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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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璐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

  • 离婚诉讼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

      (2)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6)夫妻均为军人,其中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

    1、离婚起诉状。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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