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向法院起诉的话,案由应当是房屋买卖纠纷。由于你的信息较少,所以你需要看一下下列情形是否相符:
第一个问题:解除合同
你在问题中表达的诉求十分明确,即你退房子开发商退钱。因此根据你的意思,你应当向法院主张解除你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能是预售)。但是,你是否享有解除权,这需要看所交付的房子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一点你描述的不够清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房子的质量影响到正常居住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才能享有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具体要看合同约定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子。如果房子质量只是有瑕疵,或经过维修可以验收通过,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个问题: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通过上一个问题,你需要判断是否享有解除权,如果你有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即在你已经具备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下,超过一年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话,你就无权再解除合同了。因此你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注意你的诉求是“请求解除合同”还是“请求确认合同已经解除”,这两点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其次,虽然通过你的描述,已经4年了,但并不代表你的解除权超过期限,因为一般正常情况下,你必然有一个和开发商相互磋商如何解决问题的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三个问题:购房款的返还问题
如果你是全款买的房子,那么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你所缴纳的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写不开了,一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