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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您好!2007年土地征用补偿款5万多元由村民小组长保管并发放,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5万多元的本金及2007年至今的逾期利息,法院判决的起息点时间从上诉之日起算起,请问我这十三年的利息一点都没有了吗?请问法院的判决利息的起点是否合法,我想上诉骋请网上名律师做我的委托代理人,请名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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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民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 您需要证明2007年起他村民都已经发放补偿款了,这是您要求支付这年利息的依据;否则,法院按照起诉之日起计算.

    1个月前

  • 您好!2007年有集体村民小组的分配方案表各家领款签字的时间为2007年1月14日。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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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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