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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被亲爸爸强奸,妈妈让我别报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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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渊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市高源律师事务所

  •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015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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