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黄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湖南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长沙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雨花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湖南-长沙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公安局给我乱立案,我该怎么保护自我?

查看陈成律师的回答

陈成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

  • 可以先要求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如果是被害人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035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