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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梅花开

江苏-苏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

法院判决离婚后对宝宝的探视权是每周两天。宝宝当前月龄是10个半月,虽然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一直是母乳和奶粉混合喂养。所以在觉得上门探望式不适宜,需要带走逗留式的探视。可女方就是以宝宝在哺乳期为藉口,拒绝带走逗留方式的探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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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

  • 60"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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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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