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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知识产权1个月前

我的公众号用了一张图片,收到北京网络法院的传票,告我侵权赔款

查看隋川律师的回答

隋川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 您好,您遇到的是网络图片打假。您可以这样做,首先,第一时间删除网络用图;
    然后,积极应诉。以下理由可以降低法院的判赔数额:微信公众号(网站)影响力弱,文章浏览次数少,传播范围小,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微乎其微;文章属于传播专业知识、生活常识、情感交流类的文章,公益性很强,没有实际盈利,不会给被告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图片独创性较弱,艺术价值、商业价值都很低;下载图片的时候,图片上没有水印、署名或其他版权标注。以上抗辩内容,是在此类诉讼中比较有力量的、可以尽量少赔的理由。
    根据以往的判例,一张图片判赔在300-2000之间。尽量做好心里准备。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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