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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您好 在吗 咨询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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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熹微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秉钧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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