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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综合1个月前

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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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燕律师 湖北-宜昌 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财产的归个人。

    3、关于夫妻的债务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比如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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