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吕梁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河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许昌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河南-许昌交通事故1个月前

¥20.00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残疾人。晚上11点的时候被车给撞了,车跑了。然后我们这里的交警查了监控。没拍到车牌号。但是看到了车。然后也拍到车了,车的反光镜撞掉了,是一辆白色的北京现代。然后看了监控是从我们这个旗上,然后正北了。然后交警大队就说这挂不上刑事案件,然后就不给查了。然后我想咨询的是这还有16639013645办法吗?
河南-许昌交通事故7分钟前

查看周凯军律师的回答

周凯军律师 河南-许昌 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根据你说的情况,公安机关应该追查。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60岁以后驾照怎么年审? 575944人查看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交警可以在乡道查车吗,合法吗? 120670人查看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