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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是这样的,单位不跟我续签合同了,用支付我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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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宏毅律师 北京-丰台区 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

  • 劳动合同(特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又不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有权不再续签。由于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责任在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已提供服务期间的经济补偿。即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半个月工资。
    但如果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强行终止,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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