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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年前在售楼处看上了一套房子,当时工作人员告知交房时间是在21年九月底,交完定金后,发现网上写的交房时间是21年12月底,咨询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还是九月底,说网上信息有误。前几天交完首付但还未办理购房合同,又从中介人员处得知交房时间是12月底,于是我们问带理我们办理业务的置业顾问,得到的答复是12月底,在不退房的前提下,我们想跟售楼处协商处理方法,但现在工作人员把责任直接揽到自己身上,说是退3000块钱,总房款是190万,想咨询一下老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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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凯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齐鼎律师事务所

  • 售楼人员说的话你信个七八分就可以了,如果有损失可以固定好证据,可以要求工作人员的违约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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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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