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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您好,我的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2014年我爸借给被告人80万,我爸和被告人不熟,也是经过第三方朋友认识的 ,我爸之所以借这么多钱给他,目的是想收两分利息。结果在同一年(2014年)被告人携全家人全部跑路,不知所踪,其单位合作社也没有运转,先说一下被告人自身的情况,男、53岁,他在我们当地镇上开了一家粮油合作社,主要就是卖矿泉水,糍粑、面食一些小食品。他同时也向很多人借了钱,人员和金钱数额之庞大(目测几百万),那些和我一样的受害者我未曾与他们谋面,因为我找不到他们,但他们也是我们这个县的 ,那我怎么知道他们的存在有两点 :1、镇上有人在传这个事情,有很多家户被骗 。2、百度上可以查到这些受害者打民事官司的文案。我已保存这些受害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我找不到他们。法院这边要求我找到更多的受害者一起去举报将其性质变更为集资诈骗,但问题是我找不到这些受害者,但网上可以查到这些受害者打民事诉讼的文案,到目前为止我描述的事件经过已经讲完了。现在我来讲讲我要委托的事情:我想将我被诈骗的事情演变成刑事案件,那要演变成刑事案件就要和集资诈骗、非法集资挂钩 ,我已知该被告人的确有一个营业执照 ,但是他真的需要那么多钱(几百万)去做这个事情吗 ,而且在他逃跑的同年(2014年)他合作社就已经没有运转了,是一个空壳子,据我目前所知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应当属于集资诈骗,所以我希望律师您能帮助我完成这个事情,所有材料我都可以提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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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良江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博业律师事务所

  • 您好,构不构成刑事犯罪即诈骗,主要还是要看当时这个人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具有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可以通过其身份、职业、经营业务等判断),同时在虚构或者捏造一些虚假事实让你们陷入错误认识。至于构成什么关键还是看公安机关的认定,也可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单纯的诈骗。建议你先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也可以向公安举报。如需委托请来电详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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