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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你好,咨询两个问题:
1,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界定。男方经营公司期间女方从未参与,请问经营所得属男方独有还是共有?如果男方将财产赠予他人,女方有权追回吗?
2,如果未成年儿童买房,怎样全款单独持有,即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赵志国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凡涛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院工作30年,在审判和领导岗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转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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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广东潮州人,获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等媒体报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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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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