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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债权债务1个月前

银行卡借他人使用,知道是逃税,但银行卡后面未使用,是否付法律责任

查看汪伟鹏律师的回答

汪伟鹏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 你与朋友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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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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