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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债权债务1个月前

银行卡借他人使用,知道是逃税,但银行卡后面未使用,是否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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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义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 银行卡借给他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要承担连带责任。
    1、银行卡实名制,按规定本人使用,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卡。
    2、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3、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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