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柳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福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福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7

福建-福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有人散播不实信息,损害我名誉,我改如何维权?

查看邓律师的回答

邓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17416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女生摸男生噶犯法吗。 105621人查看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