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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你好,我父亲写了一份公证遗嘱全部继承给我,后面又写了一份遗嘱把其中的3分之1给我妹妹,那我剩下的3分之2还有效吗?

查看曾彬彬律师的回答

曾彬彬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

  • 您好,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不再有最高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个月前

  • 那剩下3分之2,应该不是想抵触吧?

    1个月前

  • 如果您父亲已去世,那遗嘱已经生效,以公证遗嘱优先。如您父亲未在民法典生效前去世,那以后一份遗嘱为准,您妹妹得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还需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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