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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我想请教一下您我已经63岁了二年前娶了一个后老伴,她要求我把我的房产给她一部份,于是我就在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并注明个百分之五十房产。现在我们闹离婚您看这个问题我是否一定要分给她一半房产(房子是我以前自己的)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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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璞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

  • 您好!需要区分婚前还是婚后加配偶的名字。1、婚前购房婚后加配偶名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2、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1个月前

  • 如果是婚后加配偶名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份额予以分割,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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