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赣州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村委会委员兼民兵营长(南康区隆木乡新村村人,一般委员,不是村支书和村主任)工作中(2017年7月19日下午3点左右)突发脑溢血,后送往遂川人民医院救治无效于7月25日上午9时左右死亡。救治途中乡里面支出2万元医疗费,死亡后村里面拿了1万五医疗费,写了借条,口头协议不用归还的。事后无任何其他费用。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没有打官司的必要(咨询过一些人,一般认为村委员没有工作主体,村委会也没有资产,打赢了官司也赔不了钱)打官司状告村委会和乡政府能获得多少赔偿(医疗丧葬费,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赔偿),胜算有多大?律师费怎么算?
罗玉石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史松涛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万信律师事务所
赵晓娜律师 河北-邢台 河北冀凯律师事务所
山林华律师,男,汉族,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1
帮助人数:818人 粉丝人数:2089人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1296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27人 粉丝人数:1256人
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帮助人数:19269人 粉丝人数:2142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