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菏泽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辽宁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鞍山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铁东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辽宁-鞍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买房4年未装修完,未入住,国家有法律,属于闲置房屋可以和物业协调减少物业费,但是物业说国家有这类法律但是当地并未实施,或许拿出相应文件,请问辽宁鞍山当地到底有没有闲置房屋见面物业费政策?

查看刘齐律师的回答

刘齐律师 辽宁-沈阳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14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4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