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沙坪坝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上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静安区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上海-静安区知识产权1个月前

我想了解下图书的版权。我有套电子课件,配套有绘本图书。但是,原来制作课件的公司已经注销了。绘本图书也没有再出版了。我现在新的平台想要用这套电子课件,还有绘本图书。不知道是否会侵权?怎么规避?

查看张向锋律师的回答

张向锋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
    像;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骗子会把视频发给通讯录吗 骗子会把视频发给通讯录吗 18068人查看

李庆欢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

被别人录了隐私视频怎么办?求你帮帮我 13026人查看

杨永春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1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