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阿克苏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上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静安区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上海-静安区知识产权1个月前

我想了解下图书的版权。我有套电子课件,配套有绘本图书。但是,原来制作课件的公司已经注销了。绘本图书也没有再出版了。我现在新的平台想要用这套电子课件,还有绘本图书。不知道是否会侵权?怎么规避?

查看任青律师的回答

任青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兰迪(北京)律师事务所

  • 出版者仅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由作者保留或有作者另行授权第三方行使时,出版社的诉讼受到限制。如出版社针对盗版图书制作者提起诉讼,因出版社享有图书作品的复制权,这一复制权属于出版社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故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起复制侵权的诉讼。但出版社不能单独针对销售盗版图书的人起诉,因为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诉图书的发行权由作者保留或授权第三方行使,出版社并不享有图书作品的发行权,故此时的原告应为作者本人或作者授权的第三方。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骗子会把视频发给通讯录吗 骗子会把视频发给通讯录吗 18068人查看

李庆欢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

被别人录了隐私视频怎么办?求你帮帮我 13026人查看

杨永春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2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