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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知识产权1个月前

我想了解下图书的版权。我有套电子课件,配套有绘本图书。但是,原来制作课件的公司已经注销了。绘本图书也没有再出版了。我现在新的平台想要用这套电子课件,还有绘本图书。不知道是否会侵权?怎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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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甜甜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断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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