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黑龙江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哈尔滨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道外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哈尔滨轴承厂1993年发行的股票1.5元/股,职工股1000股共1500元,企业2020年启动破产程序,其间厂方从未向职工持股人召开相关会议及公布相关股票的任何相关信息,请问此股票厂方现在应向持股职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如果厂方现在原价返还职工股,职工是否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如果厂方规定了返还股金的最后期限,那么职工在存有异议的情况下未领取股金,逾期后厂方是否有权利终止所承担的义务?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262人 粉丝人数:7579人
张晨阳律师,女,现执业于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案件、
帮助人数:86人 粉丝人数:1466人
王小转律师,女,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取得执业证
帮助人数:21人 粉丝人数:1168人
陈建军律师系山西健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权威电视台《影响力人物》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31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