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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老师您好。我是重庆璧山区人,我家三子妹。我家2004年被征地2005年八月我父亲去世,政府还迁安置房于2008年建成。我们于2019年五月十日办房产证时按照璧山办证部门的要求上璧山区法院办了父亲的房产继承,我的两个姐姐也放弃继承权,由我一人继承且法院也出具了裁定书和生效文书并加盖有璧山区法院的印章。可是现在去办产权证时璧山办证部门却要求我的两个姐姐必须还要在现场再写一份放弃继承父亲房产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办理。在此我凝惑难道政府法院的裁定判决和生效都没有法律效力了吗,我应该怎么办?咨询下老师,謝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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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锐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 您好,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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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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