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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单方面提前解除用工合同并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吗。用工合同签的一年后返还押金。但是未满一年,员工就提前解除劳务合同了。押金应当返还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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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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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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