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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我是一名地铁安检,我们工作是6:30/14:00,14:00/22:00,一天两个班,但是我一个月大概上45个班,上一个班给一个班的钱,这个班制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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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微波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

  • 1。正常情况: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2。延长: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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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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