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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天虹商场的小吃店兼职了18天左右,因为学校有事要回去,找老板要工资,老板以没有干满一个月为理由不给工资,我看了一下相关的劳动法,非全日制用工每天上班不可以超过4小时,我每天干6小时,还有时候被迫加班,而且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没有试用期吗?老板让我试用了2天还不算工资,这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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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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