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山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青岛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在上海成立合资公司,注资比例为中:外=60:40,但注册时登记为中:外=51:49,双方在合同约定所有收益,亏损按照注资比例分配,并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在中方达到某种要求后,外方返还9%股份。请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外方不返还股份该怎么办?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583人 粉丝人数:1818人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执业以来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办理过多类民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1441人
201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帮助人数:231人 粉丝人数:1468人
谢继祥律师(咨询电话: 13531570708),毕业于吉林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41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